用水須知
1、水是特殊商品,用水必須繳納水費。
2、節約用水,人人有責,利在當代,功在千秋。
3、保護城市供水設施正常運行是每個公民應盡的責任,嚴禁擅自在供水設施上修建房屋、構筑物等,違者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全部由責任人承擔。
4、盜賣、收購用水設施及有關器材(管道、閘門、水表、井蓋等)按相關供水法規處理,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,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。
5、消防栓是消防用水的專用設施,嚴禁非火警私自啟用消防栓取水,特殊情況(如道路、綠化、環衛)確需借用消防栓,必須經供水部門批準,在指定消防栓取水,并繳納水費。